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5-06-19 09:18:24 浏览次数:
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等制度要求,结合办学特点,发布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
一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内容
1.学校概况
2.招生考试
3.人事师资
4.教学管理
5.艺术实践与创作
6.就业创业
7.学生管理
8.财务收费与资产管理
9.基建与后勤(招投标)
10.对外合作与交流
11.学风建设(校园文化)
12.其他(思政工作、校园安全等)
(二)公开形式
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为学院信息公开发布统一平台。
二、不予公开内容
学校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以及其他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。
(一)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,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,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社会稳定的信息,不予公开。
(二)涉及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,不予公开。
(三)内部事务信息,包括人事管理、后勤管理、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;在履行具体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、过程稿、磋商信函、请示报告、结论纪要等信息,可以不予公开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,从其规定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,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。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。
(二)受理机构
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学校办公室。
办公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8号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。
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:8:30-11:30,13:30-16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联系电话:0551―64654338(传真)
邮政编码:230001
(三)受理程序
1.提出申请
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,需填写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申请表可在网页下方下载,经相关流程审批后予以受理,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为提高申办效率,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身份证明、联系方式,申请公开的信息名称、标题、文号或者便于有关部门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,及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,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、途径。
2.申请方式
(1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(信函应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)。
(2)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,申请获取相关信息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,应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申请。
(四)申请处理
1.收到申请表后,首先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或更正;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,视为放弃申请,学校不再处理该申请。
2.收到不属于公开职责权限范围、属于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,将予以退回。
3.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可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4.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,按照下列条目确定:
(1)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的,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;
(2)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,以学校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;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,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;
(3)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的,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。
5.收到申请后,能够当场答复的,予以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,在告知申请人后,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
四、监督与咨询
公民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,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8号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,联系电话:0551-65139571。
本指南如有未尽事宜,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: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