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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

来源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5-06-19 09:18:24    浏览次数:     

       为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等制度要求,结合办学特点,发布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
  一、主动公开
  (一)公开内容
  1.学校概况
  2.招生考试
  3.人事师资
  4.教学管理
  5.艺术实践与创作
  6.就业创业
  7.学生管理
  8.财务收费与资产管理
      9.基建与后勤(招投标)
      10.对外合作与交流
  11.学风建设(校园文化)
  12.其他(思政工作、校园安全等)
  (二)公开形式
  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为学院信息公开发布统一平台。
      二、不予公开内容
      学校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》以及其他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。
      (一)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,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,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社会稳定的信息,不予公开。
      (二)涉及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,不予公开。
      (三)内部事务信息,包括人事管理、后勤管理、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;在履行具体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、过程稿、磋商信函、请示报告、结论纪要等信息,可以不予公开。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,从其规定。
      三、依申请公开
  (一)公开范围
  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,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。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。
  (二)受理机构
 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:学校办公室。
  办公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8号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。
  办公时间:周一至周五:8:30-11:30,13:30-16:30,法定节假日除外。
  联系电话:0551―64654338(传真)
  邮政编码:230001
  (三)受理程序
  1.提出申请
  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学校信息,需填写《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申请表可在网页下方下载,经相关流程审批后予以受理,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  为提高申办效率,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身份证明、联系方式,申请公开的信息名称、标题、文号或者便于有关部门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,及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,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、途径。
  2.申请方式
  (1)书面申请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,可以通过传真、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(信函应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)。
  (2)现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,申请获取相关信息。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,应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提交申请。  
  (四)申请处理
  1.收到申请表后,首先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予以退回,要求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或更正;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,视为放弃申请,学校不再处理该申请。
  2.收到不属于公开职责权限范围、属于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,将予以退回。
  3.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,可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。
       4.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,按照下列条目确定:
     (1)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的,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;
     (2)以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,以学校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;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,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;
     (3)通过互联网渠道申请的,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。
  5.收到申请后,能够当场答复的,予以当场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,在告知申请人后,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。  
  四、监督与咨询
       公民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,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丹霞路8号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,联系电话:0551-65139571。
      本指南如有未尽事宜,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
       附件: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